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遵义市凤冈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的意见
2006-05-23 10:16  文章来源:凤冈人民政府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:
  为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,突出工业在我县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,实现“工业强县”的目标,按照我县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及2006年经济工作会的要求,县人民政府特制定如下加快发展工业经济意见。
  一、指导思想
  按照“着力五个围绕,发展六类工业”的思路,突出以项目为载体,以市场为导向,立足我县优势产业资源,整合各类社会资源,倾力打造以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园区为主的基础平台,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,创新工业发展机制,大力抓好招商引资,快速健康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发展。
  二、任务目标
  2006年,我县工业经济的主要目标是:完成工业生产总值45000万元,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2亿元(规模工业增加值为5000万元),同比增长25%以上,规模以上工业完成税收800万元。全部工业力争完成税收1400万元。全面结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。规模国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为0人。
  三、主要措施
  1、增量提速。围绕我县工业化进程六大类工业,加速建材、能源、食品、制造业、化工、矿产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。继续按照“改革一批、壮大一批、发展一批”的思路,做好已有企业的更新发展壮大,继续挖掘储备好工业项目库。积极引导现有企业旨在节能环保,技术进步,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,鼓励现有企业通过资本重组,资源共享等形式联合兼并,共谋发展做强做大,优化传统工业结构。
  2、公退民进。实施“工业强县”的希望在民间,活力在民营,发展靠民力。坚持“公退民进”的原则,改革产权制度,让国有资产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和行业,在加快非公有制工业经济上寻求新突破,实现我县现有国有企业改制增效目标。
  3、招商兴工。立足我县粮、油、茶、畜等农业特色资源及钾、硅、建材、重晶石、铅锌矿等相对优势资源,做好项目储备,以招商引资为龙头,以工业功能区为载体,通过制定具体灵活的优惠政策,培育发展一批有规模、有效益的工业骨干企业。通过对接新一轮全国性结构调整的发展机遇,积极争取引入东部转移出来,符合我县生产力发展水平,仍有较大市场空间的资源型、劳动密集型,并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工业项目。努力实现招商兴工,引资兴县。
  4、筹建园区。按照“产业集群发展,企业集中布局,土地集约利用,资源节约使用,污染集中治理”的要求,充分立足县情,启动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园区,并进一步优化目前已自发形成的龙泉至何坝工业聚集区水、电、路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,通过提高工业企业的集中度,充分发挥工业功能区的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,推进我县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,实现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。
  5、搞好服务。一是抓好电力、运输、能源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协调,确保引进项目、重点骨干企业的稳定生产。全县电力、运输、煤炭的调度要适度倾斜,重点保障骨干重点企业的需要。财政、信贷资金也要跟踪服务全县的工业经济。财政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,预算安排夯实工业发展的基础性促进资金,重点安排政府性用于工业基础平台建设的启动资金,以及重点骨干企业贷款贴息及鼓励发展基金。各驻凤金融机构要抓住全县调整产业结构,实施“工业强县”的战略机遇,进一步解放思想,做好调研,加强银行与工业企业之间的银企合作,加大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扶持力度,实现国家、银行及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。二是进一步优化改善服务环境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服务牵总作用,强化服务到位。各工作部门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,以优质的服务为保障,对投资客商本着真诚合作,互惠互利,共同发展的原则,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不分行业,不分项目大小,不分贡献大小,一视同仁,为其提供优质服务,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。
  6、加强帮扶。一是选派职能科局挂帮企业,二是选派懂工业企业管理的干部带职带薪帮扶规模民营企业(另行制定专项意见)。
  7、强化调度。为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,各项目挂帮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调度,做到项目、责任落实到人员,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,指导企业组织开工生产,做到全年任务均衡入库上报。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,设办公室于县经贸局。领导小组按季调度,集中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。县人民政府安排10万元奖励各项目工作单位,10万元奖励各企业,除对经贸、统计、招商、财税、金融、工商等综合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外,以项目为考核单位,对完成任务的项目奖励2000元到5000元。对市级考核企业和县级重点考核项目完不成85%以上任务的,建议县委取消直接责任单位的综合考核资格,不能参加全县综合评比。对县级一般考核项目,只奖不惩。凡完成税收、产值任务的县级重点企业、市级考核企业,以上年为基数,考核其增幅及增量,给予企业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。支持企业打造品牌,对申报成功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,给予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六年二月十六日 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贵州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章淼青 电话:0851-8665144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